对于数码影像作品来说,究竟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评价模式呢?笔者认为,数码影像作品诞生、发展于科学技术和摄影创作高度发展的现实社会,构建数码影像作品良性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评价体系,就必须以唯物史观为指针,立足于数码影像作品的客观实际,站在整体的和全局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数码影像作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数码影像作品,用求实的态度衡量数码影像作品,构架起数码影像作品的科学而完整的评价体系。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认为,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的评价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一、 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评价体系的基本含义:
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系笔者从多维化的角度所进行的理论探讨,其目地在于,为数码影像作品的评价体系作出一个形象化的理论描述。
所谓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或称三维式评价体系)系指:以建立数码影像作品科学的分类方法为基础,以建立数码影像作品规范的评委制度为起点,以确立数码影像作品严格的评价要素为内容,以形成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的良性循环为核心,全方位、分层次、有重点、三维化的评价模式。假设这种模式为一个数轴,那么,x轴代表建立数码影像作品科学的分类方法,y轴代表建立数码影像作品规范的评委制度,z轴代表确立数码影像作品严格的评价要素。以这个数轴为基础便组成了一个立方体,这个立方体的对角线a既代表着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的良性循环。
在这里,x轴、y轴代表着表层的体系建设,z轴代表着中介层的体系建设,a代表着深层的体系建设。这个立方体形象而直观地说明了建设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各层面上诸要素的相互关系,揭示出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评价体系(或三维体系)的客观规律。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其一,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是笔者为说明自己的一种理论见解而进行的形象化表述,绝非鹦鹉学舌式的抄袭与模仿。其二,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仅仅是一种假定,为阐述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这一主题,数轴的数值都采用的是正值,负值的理论探讨不在本文阐述之列。
二、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评价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基本特征:
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是由表层的、中介层的、深层的三个层次的体系建设构成的。其中表层的体系建设包含建立数码影像作品科学的分类体系和建立数码影像作品规范的评委制度两部分,这两部分代表着两度空间。中介层的体系建设系指确立数码影像作品严格的评价要素,代表着三度空间。深层的体系建设系指形成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的良性循环机制,即表层体系建设与中介层体系建设的总和。
首先,就表层的体系建设而言,它是建设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评价体系的基础与条件,也是开展中介层体系建设、形成深层体系良性循环机制的前提。
1、建立数码影像作品科学的分类体系:这是表层体系建设的第一要素,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评什么"的问题。主要包括清晰地确立"数码影像作品"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科学地划分数码影像作品的类别、正确地解决数码影像作品对摄影纪实性的动摇问题等等。为建立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的评价体系创造先决条件,从而确保数码影像作品的评价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有序的发展。
2、建立数码影像作品规范的评委制度:这是表层体系建设的第二要素,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谁来评"的问题。主要包括建立规范的数码影像作品的评委任职资格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项内容。
在这里,笔者之所以将上述两个方面列为表层的体系建设是因为,作为数码影像作品的评价体系有着丰富的内容,以上两个方面是最为基本的,只有首先正确确定了"评什么"、"谁来评"的问题才能为良性循环的评价体系的形成创造先决条件。将其列为表层的体系建设,有助于我们按照高起点、高层次的原则构建科学化的评价体系。
第二、就中介层的体系建设而言,就是确立数码影像作品严格的评价要素,它是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在这里,评价体系已突破了两度空间,发展为三度空间。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评"的问题。在这里,评价体系的建设内容即广阔而深刻。主要包括建立分类的数码影像评价标准(技术性的、艺术性的、思想性的等等)、评价方式等等。
第三、就深层的体系建设而言,它是整个体系建设的实质和核心,即形成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的良性循环机制。在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是"评得怎么样"的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形成一种良性的运行机制。它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表层的体系建设与中介层的体系建设的总和。
综上所述,建设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评价体系诸要素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互为前提、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数码影像作品科学的分类体系的建立是立体模式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没有它,就没有评价的目的物,"评什么"的问题无法解决,立体模式的建立将是无本之木。数码影像作品规范的评委制度的建立是立体模式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它,数码影像作品就没有仲裁者,"谁来评"的问题没有着落,立体模式的建立只能是空中楼阁。确立数码影像作品严格的评价要素是建设立体模式的实质内容,没有它,也就没有了数码影像作品的评价标准,"怎样评"的问题也无法解决,立体模式的建立则是子虚乌有。只有三者的三位一体,才能形成数码影像作品评价体系的良性循环。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数码影像作品立体式的评价体系有着如下几个方面的性质:
其一是它的有序性。各构成要素之间分层面、有次序地构成一个有机体,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这种表述有利于我们在评价体系的建设中区别主次、抓住主要矛盾,避免工作失之偏颇。其二是它的互动性。立体模块的大小、形状,将随各要素矢量值的变化而变化。它提醒我们在评价体系的建设中要统揽全局,防止顾此失彼。其三是它的持久性。各要素涵括面广、矢量性强,这将有助于我们按照立体模式的规划,制定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规划。至于它的形象性、直观性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就我国数码影像作品的评价现状而言,通过中国摄影家协会积极的工作,尤其是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机制的重大改革以及相关研讨会的召开,各种媒体的讨论、争鸣,各级各类影展影赛的积极探索,对于数码影像作品从创作到评选,从理论到实践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笔者两年多前在《评影赛该不该接纳电脑制作作品》一文中提出的,对数码影像作品参展参赛进行"规范、理顺、引导"的愿望也得到了体现。所有这些都为构建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创造了条件。因而,笔者认为,构建我国数码影像作品的立体式评价体系,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而且具有现实上的可行性。